行政事業單位工程項目采購的法律適用
2020年06月03日 08:51 來源:中國政府采購報 【打印】 
對于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工程項目的法律適用問題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(以下簡稱《政府采購法》)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(以下簡稱《招標投標法》)規定得非常清楚,但筆者所在地區,還是有很多當事人不明所以。對此,筆者認為有必要進一步說明。
如上所述,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工程項目涉及的法律主要有《政府采購法》和《招標投標法》,但在工程項目采購實施過程中具體適用哪一部法律,要根據項目的有關情況進行判定。
《政府采購法》第四條明確,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的,適用《招標投標法》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列》第七條指出,政府采購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、服務,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,適用《招標投標法》及其實施條例;采取其他方式采購的,適用《政府采購法》及其實施條例。
《招標投標法》第二條規定: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招標投標活動,適用本法。”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第八十三條還規定:“政府采購的法律、行政法規對政府采購貨物、服務的招標投標另有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”由此,行政事業單位工程項目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適用于《招標投標法》。
那么,行政事業單位哪些工程項目采用招標投標方式呢?《招標投標法》第三條和《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》(發改委令第16號)對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進行了明確,即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施工項目且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、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項目且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,勘察、設計、監理等服務的采購項目且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都必須采用招標方式采購,這些項目實施采購均適用《招標投標法》。必須招標以外的工程項目是否采用招標方式沒有明確規定,一般由采購人根據項目情況自行確定,采購人確定為招標方式的適用《招標投標法》。
根據上述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招標投標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,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工程項目的法律適用如下: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施工項目、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項目、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勘察、設計、監理采購項目,在實施采購過程中必須采用招標方式的,均適用《招標投標法》。上述相關類別且估算金額在標準以下的項目,采用招標方式的適用《招標投標法》;采用招標以外方式的(競爭性磋商,競爭性談判、詢價、單一來源采購)適用于《政府采購法》。
(作者單位:陜西省岐山縣財政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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